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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众版主们 - 回‘版主们失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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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众版主们认为这个网站的宗旨是给所有爱城华人一个交流学习,共同成长的平台,你们应该首先学会尊重别人的不同意见,捍卫别人的自由发言的权利。你们也应该学会平等地对待自己的个人观点和每一个用户的观点,学会和不同于自己观点的多数人平等交流。大家都不太懂加国的政治,可以多了解、多讨论,不要想当然地拿中国政治套加国政治就好。阿省独立的问题,和联邦政府的关系问题,不知道被媒体,政客讨论过多少回了。近几任省长屡次拿脱离联邦的可能作为和联邦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现任总理没上任的时候还在National Post, 8 December 2000, A18 写过一篇文章题为:“Separation, Alberta-style: It is time to seek a new relationship with Canada“。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版面上就不能讨论了。
3 o+ q. M2 F2 Z3 b, p" q( K(阿省独立的相关介绍, 可参见http://www.answers.com/topic/alberta-separatism。)( [2 S$ Y4 ?1 j: `8 i! [$ s' ^( R2 U
" j8 R# A- D: ?" O6 c1 E
如果众版主们认为这个网站的宗旨是提倡你们心目中的华人社区形象,也很好呀。清楚地张贴出网站的立场,哪些是提倡的,哪些是反对的,这样你们也可以有效地组织管理网站。至少众版主们可以清清白白地执法,不用被别人看得好像是徇私枉法,藏不喜欢的帖子,送老朋友一个人情。如果有网友心目中的华人形象和你们的不一样,知情了也会绕道走了。你们众口一辞,其乐融融。对外号称代表了华人社区,至少也能掩耳盗铃、理直气壮的。免得整出一个不愿面对的烫手的调查数据,改也不是,藏也不是。9 }1 }4 \+ D) m& M# f

" W; [! a3 o3 a+ f; f花了这么多时间辛辛苦苦敲了这几个字,只是想说,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世界有多大,沉湎于那个世界里并固执地认为那也是别人的整个世界。 一个网站也可以如此。众版主们有按自己的想法管理网站的自由,我个人尊重你们的权利。但希望你们能名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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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6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挺好的,我个人很同意。但是据说事情是这样的:开始有人提意见,某斑竹考虑先转移到斑竹论坛,讨论后决定,结果。。哈哈。。转进去转不出来了。。再容技术员儿钻研钻研怎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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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三思,干嘛用某斑竹啊,直接说豆腐就行了。
" m- }1 A) c3 ]. `" n6 s1 q剩下三思说的都对。讨论结果是这个帖子应该转到时事政治里去,但现在由于技术问题,只能暂时在版主论坛呆一会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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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6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原帖由 豆腐温柔 于 2006-12-26 22:38 发表5 B7 M7 g5 |2 t% k5 t
呵呵,三思,干嘛用某斑竹啊,直接说豆腐就行了。9 u( g3 J0 q: f- V4 O1 h
剩下三思说的都对。讨论结果是这个帖子应该转到时事政治里去,但现在由于技术问题,只能暂时在版主论坛呆一会儿了。
7 n$ I; e1 {& H; p
) t$ d+ J/ Z# ?
原来是豆腐,我真不知道,还以为是我呢!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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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6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HEATHER辛苦敲了这么多的字,你提的问题我觉得很好。有很多时候,在处理帖子的时候确实觉得不知怎么办才好,现在论坛只有大方向的规则,没有过细的规定,所以很多时候,版主们是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的。这些人都是用业余时间来处理,所以很可能对帖子了解不深,对问题看得不透。而且每个人都不是全才,不可能很正确的应付所有种类的帖子,所以肯定有处理不妥当的时候,希望大家能见谅。( f  F+ N1 F' e# q$ u0 I  h
我更欢迎这种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而不是冷嘲热讽的帖子,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 E! D' W. e2 m8 }
5 T+ o6 }7 d- p' P: j& d7 s我并不是为我自己开托,并且我也没认为自己做错什么,但我不喜欢徇私枉法,藏不喜欢的帖子,送老朋友一个人情的说法。虽然你有言论自由,但我觉得有点受伤害。因为豆腐从来是不求尽善尽美,但求我心无愧的。我觉得我对待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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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lz对此事的关注。呵呵,其实认真看下原帖就会发现,我印象里跟帖表明观点的版主有五位,三思,豆腐,飘飘,wolfgan和我。三思和我是反对老顽童的观点的,飘飘和wolfgan也以玩笑的口吻表达了自己的立场,豆腐对此类帖子不感兴趣。版主对于有人投诉的帖子,暂时移动到版主论坛,等到弄清楚情况再转移回来,这本来是版主正常的处理手段。
# y2 E* k) U8 ]" k9 c- P; P  R8 \( n/ L
个人认为这件事上没有lz说的那么严重,真要是徇私,把原帖删了就完了,何必还转来转去,而且跟帖做了那么多解释。豆腐版是第一个看到老顽童抱怨的帖子,自然按常规处理,虽然老顽童是我网上和网下的好朋友,但如果我第一个看到他的贴,也会和豆腐版采用一样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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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7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同意2楼至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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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7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致众版主们的帖子,我本不该回复。 - 然而表明是回‘版主们失职了!‘与我有关,所以回复一贴。
/ b) N% q' z# o) H( {, Q6 X9 @! I
4 E8 f1 S1 z9 ]8 W% o0 J& c首先LZ谈的问题与我抱怨的问题毫无关系(请认真看原帖)。我抱怨的是那个明显赞成分裂国家的投票结果呆在那里好几天,没人过问。误导视听,授人以柄,后患无穷。谁反对言论自由了?
. f( D' q+ ]$ d# J: s' Q
) G. p# o: X; T1 r) E1 v# dLZ为此靠想像发挥攻击版主们,似乎不该!
1 t2 o% `/ ]1 m9 b- P/ q
+ O4 b) P. [! V) A" ]6 E有谁愿意看见报道:“爱城华人支持分裂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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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7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单从技术角度讨论, LZ的意思是, 就算'爱城华人支持分裂加拿大'了,在加拿大人看来, 也不一定就是个什么事, 我们自己不必太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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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谢谢各位版主的及时回复。很佩服各位版主的语言和键盘技能,我实在是敲得太慢了。
. ?' C* C# ]) i1 N# g8 J1 C! l+ P% Y# ?- i% C2 }' H
我首先声明,我并没有在原帖里冤枉豆腐或其他版主徇私枉法。我的原文是建议你们把网站的规则公布出来,这样各位版主就不会被不知情的网友误以为藏了或移了这个帖是因为个人喜好或人情了。版主们实在是太高估我了,我又不是版主或站长,我连你们的‘法’是什么都不知道,哪有妄下断言说谁枉法的?请你们不要冤枉我,再读一读原文才好。我是对事不对人的。% f" {# l* i1 [* R! O7 G
0 w8 Z$ Y- U! w1 X( u" \3 Z
我很理解豆腐的委屈,你们都是用业余时间来处理这些帖子,我不应该苛求尽善尽美。但听了你们解释对投诉的帖子的正常处理手段之后,我还是有些疑问和建议。9 U! N1 q: ?0 U. {3 f
4 z( b& {& \6 z2 c( p, }
1.        怎么才叫投诉?譬如说,帖子‘大统华(TNT)门口中药店主整个一香蕉’的73 楼要求你们删了那个帖子是不是投诉?我记得当时有几位版主在那儿跟帖却没有把它先藏起来讨论。为什么呢?有效投诉需要满足哪几个条件?对投诉人的资格有什么要求?要几个投诉人?要不是你们提起来,我压根儿不知道有投诉这个权力。如果有并且是给每一位网友的,是好事呀,广为告知才对。如果只有少数网友口口相传,对其他网友是不公允的。4 Y. [2 z; C/ E5 D( I6 w
6 d4 O* d! _+ I$ ~) z8 v; o" c& Z
2.        处理标准是什么?能不能有点透明度,网友们知道了尺度才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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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结果为什么是这个帖子要从人气旺的移民生活版移到相对比较冷清的时事政治里去?如果没问题,就应该移回去才对呀。一旦被投诉,帖子就要被移走吗?难道是因为帖子是属于时事政治类的?移民生活版里还有一大堆分类不清的帖子了,为什么要移这个?我还见有些版主自己就把属于别类的帖子贴到移民生活版呢。有什么规定吗?公布出来,大家也不会误解了。' D% Y* R: y' V& @1 r

6 b6 u: D( l/ H- v1 y+ P各位版主是网站的管理者,你们有权制定藏帖、移帖的规则并选择保留不对外公布。各位版主在回帖中没有告诉我网站的宗旨是什么,我想网友知道了网站的宗旨,才可能明白他们对网站的期望值。
: @* C( r5 ^; ^5 D% O. q5 S) r
- }9 X3 ?% U: R* N4 ?6 R如果网站的宗旨是给所有爱城华人一个交流学习,共同成长的平台,那么每一位网友都应该被平等和公平地对待,不论背景、观点如何。藏帖、移帖的标准应该贴在网友随时可以查到的地方。藏帖、移帖对帖主和跟帖者是很敏感的,网友了解了相应规则才能理解版主的决定,才能知道自己的帖子是不是被公平地处理了。几百、几千双眼睛比你们几十双眼睛更有希望做到尽善尽美,这也是互联网最主要的优势。 / h# P+ E1 r0 x5 \& a# Y3 D- |
) q' [8 T9 z+ g. _9 `% Y
如果网站的宗旨是提倡你们的价值观,寻找志通道和的朋友,版主藏帖、移帖的权限就可以不受网友监督了。因为普通网友的期望值会很低,知道你们会根据个人喜好取舍,对藏帖、移帖也就不敏感了。但前提是你们应该让网友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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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老顽童 的帖子

首先,我就是在抱怨版主把明显赞成分裂国家的投票结果藏起来。
. y$ f1 }7 G- s0 F1 T' |, o9 e& F; {/ |+ O  h+ t+ u: O
我可以理解你对分裂国家有非常强烈的观点。对那个投票结果,你可以抱怨,担忧,也可以投诉,做你力所能及的所有事,甚至包括反对言论自由,只要不诉诸暴力和煽动仇恨,没有人会阻止你。我没抱怨你什么呀。+ r+ J4 M6 ?/ L- P4 g7 z$ S
; b  M) `9 m& j, `& i0 L- B
我不想也不可能说服你。1 i6 _& N/ `$ v0 P: `* o
* L0 V  B& _' X* i* Q$ b
不过,你问 ‘有谁愿意看见报道:“爱城华人支持分裂加拿大!”?‘,我愿意分享我的一点看法。6 V) B6 X0 F8 [5 k/ ?7 z
9 Y8 @  L' R& n2 d
1.        我猜肯定会有人愿意看见报道:“爱城华人支持分裂加拿大!” 比如,那些支持分裂加拿大的人。你看到了投票结果,也就知道有人支持分裂。然后想想你自己,就好理解了:你看到了明显赞成分裂国家的投票结果后,还认为事实是‘爱城华人反对分裂加拿大’呢;那些支持分裂的看了这投票结果,应该比你更容易更合理地得出结论“爱城华人支持分裂加拿大!”吧。 人人都希望自己的观点是主流观点,支持分裂的肯定高兴得都来不急了。没办法,人人都长了属于自己的脑袋,就算你觉得别人的脑袋的不好使,民主社会里,学会忍着吧。- i; b" \- \' ]/ X
5 d! b$ T; x; G: j2 j* U1 s
2.        我认为,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加国的媒体不会因为这个调查结果就报道“爱城华人支持分裂加拿大!” 如果你留意加国的专业报刊和电台,你会发现和中国国内媒体的做法不一样。加国的记者绝对会报道这个调查结果的来源,方式,样品的大小,误差等, 让读者自己判断调查结果的可靠性。最多也只会说,‘大多数爱城华人支持分裂加拿大‘。不会想当然地把大多数爱城华人的观点叩在你头上。
7 N2 l4 S* @3 X& \. z0 a; g! f! P3 j, Y( b: e
3.        就算报道这个调查结果了, 哪里就后患无穷了?你不知道每次大选,报刊和电台隔两天就调查一次的。这儿的普通老百姓基本上都比较见利的。我还一直没想明白他们有没有‘忘义’的‘义’?他们 哪有你那么坚定不移的。 ( u" Z0 l. g( F# T1 y) a
  m2 D( o8 Q% p$ b
4.        就算是爱城华人支持分裂加拿大,也没什么吧? 每天几十个分裂分子美滋滋地在国会里拿政府的俸禄呢。1 m8 L' a" T5 ^' Z

, i4 f8 o1 g1 y9 O( l6 T5.        我还是没明白你在想什么?已经知道你的观点,就不要重复了。想和你探讨,也不知从何入手。谈‘义’, 不知道你的‘义’是什么?谈‘利’,你那么不屑一顾的。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06-12-2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贴似属于站务讨论。如无异议,将于明日转移到“站务讨论”版。1 f4 A5 G& \% Z
; q+ Y) B/ b9 @' A3 e  Y# r
希望讨论阿尔伯塔独立问题的朋友,请转到“时事政治”版。
, L! ^# L- F7 t# J3 F5 G4 C9 N( A6 ?9 Y  f3 S
多谢!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平常 的帖子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提醒一下版主,怕版主太忙了没看见:请把对我的帖子的回复也同样跟一个到‘版主们失职了!‘ 因为那个帖子也在讨论站务和阿尔伯塔独立问题。
3 {- d% _$ r! t! g
4 {6 D9 J" }( N4 Q. E( ^* D8 Z% j否则,你要是明天执法同时移我和他的帖子,你对他不公,为什么不事先通知他却通知了我?5 y: T( W# |1 u! h# e
" D* @4 m. r; e8 k: u
你要是明天执法只移我的帖子,你对我不公,为什么不移他的帖子只移我的?; @; F) |; ^3 q

8 S# Z- m3 \; B+ A+ V/ Z+ b9 h我可不想让版主有不公的嫌疑。
鲜花(1535) 鸡蛋(28)
发表于 2006-12-27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们会通过短信或电话或跟帖方式和那帖子作者沟通。把网站维持好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目标,把网友的投诉和抱怨降至最少是版主的职责所在。
鲜花(6) 鸡蛋(0)
发表于 2006-12-28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分裂国家问题,性质十分清楚,(我说“如果被人利用,后果十分严重。还用一一列举?”)因此我没一一列举后果,以为大家就会清醒。既然还有人不甚明了,我就再赘言一二。1 b/ Z9 G. m# D# N: M  k

. h9 \0 |1 n% U+ {
1 l  c! w: R( ]6 p后果十分严重:
0 w# t% T1 |& e3 r
* s$ y$ `$ w: S- C/ [8 F# S1。不管分裂成功与否,在世人眼里“华人=分裂份子”。华人将在世界上不受欢迎。
" L' B# m; L* d  `4 a/ j2。加拿大其他族裔获得进一步贬低华裔的机会。华人将孤立。
! m% q0 I$ L# h% p/ z6 d. R3 e
" m* Y0 w# S- b7 j$ L4 y8 V2 }针对部分人的疑问,我走访了本地居民。
4 }. ]5 s. _- K, \+ @% o
$ T9 p# [6 ]2 l* W* i* X% G他们说Alberta人坚决反对分裂,分裂者不受欢迎!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6-12-28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裂国家! 华人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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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8 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老顽童 的帖子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谢谢你的努力。
& L+ Q4 Z' t- ^
. z# z2 `( G" V2 |4 \, r  [只能感慨一下:同一个世界在不同的人眼里竟可以有这么大的区别。
7 L( U6 x4 ~" W* x$ n
; V5 y7 l" V8 o7 _' h# fHope everyone makes peace with his/her own world.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6-12-28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006-12-27 23:10 发表
( f8 ?  g+ A2 ^1。不管分裂成功与否,在世人眼里“华人=分裂份子”。华人将在世界上不受欢迎。2 H* b& O4 t4 R, N2 t) B6 Y, F+ I3 G
2。加拿大其他族裔获得进一步贬低华裔的机会。华人将孤立。) E" ]. ~" J. I
% G2 Z- C5 X. r
针对部分人的疑问,我走访了本地居民。5 Y- p, c% `1 l" h$ @  v

& m* X* \% N) D$ J; y1 @$ m( H# J他们说Alberta人坚决反对分裂,分裂者不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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