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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国开始新生活,却被信赖的人强迫发生性关系,幸好对方没有得逞。于是公布到网上,然后被围观,吃瓜,被网友羞辱,污蔑,恶意揣测。更让我惊讶的是这个帖子里居然有人对强奸未遂犯表示担忧,生怕以后那个停不住俱乐部的活动没人组织了,还有洗地的说“你们知道他们包括孩子为社团和公益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吗?”。这样的羞辱这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 V( N* j9 Y, Z1 X3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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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难道吃瓜群众只是把这些当成一次华人性丑闻的盛宴吗?让人痛心。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所铭刻的马丁·尼莫拉的话:“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XX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XX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4 ?) q2 \6 w. H1 {; r8 a R/ C0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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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并不仅仅存在于新闻,电影,电视剧中,也并不是离我们遥不可及。请不要拿同性中的性侵,开玩笑,因为这不好笑,你的笑声背后是一颗鲜血淋漓的心。; A, L8 T3 B" N* v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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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性侵犯或性侵未遂事件后,现在的社会舆论及部分人仍旧认为是遭到性侵犯的女性不自重,没保护好自己。像这个网站上的某个ID,由于受害者的不报警就出言谴责她,也是种变相的谴责受害者的做法。没有考虑到她所承受的来自自身的、亲友、生存环境和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压力。可曾换位思考过,假如你是受害者,你还会对加害者心存仁慈吗?假如它们残害的是你的女儿,你的家人,你还会说出支持废除刑法,宽恕加害者这类话么?别代替别人去原谅,你/你们没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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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这样一个资讯高度发达的社会,一个法律维权意识尚不深入,而伦理评价又过度发达的社会,人们允许也尊重被害人自己不愿意报案的权利,但绝不提倡鼓励做一个安分守己的“沉默者”(尽管社会氛围可能让她们习惯做沉默者)。当然,社会也应当回归理性,因为人们总是不自觉为强奸贴上标签——伦理道德,以法律问题看嫌疑人,却以道德问题看被害人。犯罪可能害了被害人一时,而愚昧的社会评价、罪恶的伦理禁忌却真的毁了被害人一生。强奸犯罪不是个人道德问题,也不是社会伦理问题,只是一个法律问题,在这样的事情面前,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对强奸行为进行惩罚,才是对强奸行为最有效的抵制,对受害者和潜在受害者们最有效的保护。8 J! S1 f8 U&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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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予你们的身边人和同胞支持,当她们遇到性侵害的时候,相信她们,支持她们,鼓励她们。帮助她们找心理医生,帮助她们报警。经济学上说,对不守规则的人的惩罚就是对守规则的人奖励。无论这些女性受害者们报不报警,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 PTSD)和女性性功能障碍(Female sexual arousal disorder, FSAD)是遭受性侵犯的女性多发的疾病,会同时罹患。即使经过系统医疗,少数人也会受这些疾病的终身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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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o* @% X2 q/ Z* G, }现在的情形已经比较明显了, A 默不作声,不表态不道歉,尽量淡化处理,几个洗地的不断引导舆论和吃瓜群众。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我想这件事就会慢慢被人遗忘,成为今后茶余饭后的笑料,每个人都可以说当时我全知道细节,也吃瓜了,还mark了,还强帖留言了。; r5 [2 F1 A( m! v
+ H" c/ _# ^# l) `$ }我想起十年前西区的前议员肖辉先生(David Xiao),还有南区的戴为群先生,他们一直为华人发声,政治纲领里不断提及充分发挥华人的作用。很多华人都曾为他们投过票,支持过他们的选举。我当年也曾加入保守党,只为了能投他们一票。( I( `* J# c3 L7 B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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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希望他们不再沉默,能够挺身而出,真真切切为华人做一些实际的事情,帮助受害者讨回公道,回馈华人社区多年来对他们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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