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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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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ilehuli 0 w3 x+ M5 K! V# g( r6 B
g- n, i0 G$ p" F1 h我想樓主肯定是沒養過狗, 一昧的覺得所謂的"畜生"就是會咬人. 9 n: @. b0 H/ m9 e; S5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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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要任何人遷就我, 而且我並不介意有法律的存在來懲罰那些"不負責任的"的養狗者. . s4 e9 a" u' A! p1 `* M2 O
但是我的論點是, 既然我可以把狗訓練好, 不咬人不吵鬧只是一個陪伴犬, 必須被一視同仁的被視為"會咬人的狗"是一件很不平等的事.+ Q: ]" v# Q6 L! d8 S
如果每隻狗都會咬人, 那為甚麼不立條法, 不准全加拿大的人養狗? 為甚麼現在越來越多機構宣揚保護那些被"惡意"人士訓練去攻擊的狗?
! k7 U. c% D/ b8 v簡單一句話,如果你有點研究(不過我想一般人只會看那些造成麻煩的狗), 會攻擊咬人的狗, 通常都有一個不負責任, 不管教 (是, 狗也是要教的)的主人.
& N& o' U; k$ z如果你要跟我說, 你怎麼能預測狗不會突然咬人? 請問你有看過新聞那些導盲犬沒事咬別人嗎? 導盲犬就是一隻訓練良好的狗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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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S% x6 n! o6 v4 B! @) b7 Y3 u# X0 c那些三四歲的小朋友, "如果爸媽管好", 不"主動"衝過去打狗狗(不好意思, 我就是有看過這些小朋友). 到時候狗稍微抵抗一下, 而不小心把小孩推倒了,
% j. t3 b' d) O' o# c請問是誰會被處罰? 當然是狗.1 d) k; _4 j* K* j*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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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最後一句話, 別人沒義務遷就, 那我是不是也在遷就別人的歧視政策呢? : a; c: k. {5 Q: o! B+ _3 Y
0 j7 U. c* C$ l% u0 U i5 }* U 3# 我爱芒果 % y- N' l" q9 N# l2 [0 r9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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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狗我是去領養來的, 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把他丟掉. 我只是覺得這個城市, 一併處罰和歧視的政策非常讓我不習慣.
* t* W6 ]3 O. ?- o4 w6 I6 O我現在就是租房子, 如果明年找不到其他的地點, 應該還是會繼續租房子囉~你之前養狗是住自己買的房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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