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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OPT外国学生没有在移民局宣布2006年H-1B名额满员之前递交H-1B申请,他们的OPT很快到期或在10月1日之前到期而且还没有办法调整成要么身份。他们对如何维持合法身份疑惑重重。没有拿到2006年的H-1B名额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哪些OPT在2005年10月1日之前到期的外国学生只能在10月1日之后才能以H-1B身份工作,意味著他们在OPT到期之后和10月1日之间这段空档时间不能合法工作(必须停止工作),也意味著有可能不能在美国等待,必须回国申请签证再回来为雇主工作。但是,不管如何,没有拿到H-1B名额的学生必须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7 g( Q, L4 j.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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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对策是等待, 到4月1日之后递交H-1B申请。当然这里的等待只适用于OPT在8月1日之后到期的学生而且已有工作或美国雇主愿意支持H-1B申请。如果还没有找到工作,应积极寻找已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5 z3 ^6 ~; x' o! |" t& Q# Q
H: B0 R8 Q) A2 r 第二种对策是找高等教学和非营利科研方面的工作,这些雇主提出的H-1B不受名额的限制。 这方面的工作不局限于教书,研究工作。 在高等教学机构里做其他工作的,例如,软件工程师,程序员等,也不受H-1B名额限制。9 ^& d; F) O1 D' s( X8 b3 c0 g
; Z* m! S( F$ {- E, v- x& M3 p 第三种对策是继续上学,保持F-1学生身份。这种办法尤其适用于那些OPT在2006年7月底之前甚至更早到期的外国学生。如果OPT在2006年4月1 日之前就到期的,继续上学来保持F-1学生身份尤其必要。在F-1期间找到合适的工作和雇主,仍然可以递交H-1B申请。- v4 S. y4 P8 z
" v, [! @ Q0 Z+ O7 X 第四种对策是转换身份。能转换成什么身份,必须依本人的情况而定。如果已婚而且配偶有另外一种身份,如F-1或H-1B等,应在OPT到期之前转成F-2 或H-4身份。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情况转成J-1或O-1。但应尽量避免J-1。O-1适用于那些在本领域已有一定成就的外籍学生。如果既找不到工作,又不愿去继续上学,而且没有别的其他途径可走(例如单身一人),可以在OPT到期前申请B-2身份。转成B-2身份可以延长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可能长达6 个月),但不要指望以此来拖延时间以便以后再转成其他身份。因为移民局似乎不喜欢那些声称要在美国访问一段时间但之后又要转成其他身份的申请。5 F6 i7 H$ v4 L; F1 d5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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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种对策适用于有其他国籍的外国学生,他们并非一定要死盯着H-1B名额不可。 例如,台湾,香港或澳门出生的,可以申请E-1/E-2 条约贸易或投资签证身份;有加拿大国籍的,可以申请TN/TD 身份/ 签证;有澳大利亚国籍的,可以申请E-3工作签证;有新加坡国籍或者智利国籍的,可以申请特别保留的H-1B身份/签证,等等。至於个人可以申请那种身份或签证最好,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x) h, S3 V0 e" y%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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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种对策是让美国雇主在这边递交H-1B申请,自己回国签证或干脆回国服务。这虽然是不是对策的对策,但是要比在美国失去合法身份要好得多。事实上有很多人通过申请H-1B签证又来美国工作的。申请H-1B签证不审查有无移民嫌疑,只要在美国没有坏记录,而且美国这边的雇主和工作机会正规,再申请H- 1B签证应该不成问题(但要小心那些敏感专业方面的工作)。如果回国服务能更好地发挥才能,也可以先走此路来发展事业。今后的路如何走,看自己的本事。如果以后时机成熟,在美国这边找到工作,只要名额不是问题,申请H-1B签证,再杀回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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