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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绝对无误 引起社会问题「投诉圣经大行动」(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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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仅作为了解中东文明发展的一本书,《圣经》当有其价值,但若奉为权威,特别是如原教旨[1]基督徒的对它持着「绝对无误」的执着,则往往引起很多社会问题。就如爱因斯坦所说:「当一个宗教团体坚持圣经中所有经文皆绝对正确时,冲突便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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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单全收酿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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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f) i( C! _9 ]+ A  很多人都认为《圣经》导人向善,但若细心留意,一些地方的表达方法却很有问题。如罗得待客慇勤似乎是好的,可是为此把女儿推给恶人强奸却违反现今道德标准。又如亚伯拉罕对神忠心,似乎是好的,但当神要求他献上其儿子,他居然二话不说便拿刀准备杀死亲生儿子!虽然在最后关头神阻止了他,却不但没有半句责备,反而还嘉许亚伯拉罕「没有把儿子留下不给祂」!这样的寓言,是如王局长所说的「符合大众道德标准」吗?2 |: c- u, j, j3 B. ]  D! e
  
5 b! _/ k. k' `9 G1 ^3 p  不要以为这些「只是记述,并无鼓吹」,对社会没有影响。一九九零年,美国一位人所称颂的基督徒、好爸爸在一次小组讨论中听过这段经文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听」到「神」指示他杀死心爱的女儿,于是便义无反顾照着做了。[2]此悲剧的根源正是教会经常宣扬「《圣经》绝对无误」(包括道德观),教徒对其内容又照单全收。事件当时震惊全国,可惜原教旨主义者并未汲取是次教训,继续到处宣扬「《圣经》绝对无误」的讯息,继续为这类悲剧播种。8 n- m, k1 C# W7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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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科学误导公众! W. r$ Y; E+ u* |8 M7 b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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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圣经》除了是宗教的经典,也是当时的一大知识来源。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不少经中的说法如「地平说」、「地心说」等已被证明为错误。但原教旨主义者却抱残守缺,根据《圣经》宣称地球只有六千年历史(恐龙起码有六千万年历史),认为演化论完全不可信(不接受任何修正版本),在美国,他们甚至把《圣经》中的创世故事,包装为「智慧设计论」(或「智慧创造论」)这等伪科学,要求编入学校课程。在香港方面,则有基督教团体远付赴土耳其拍出所谓纪录片[3]来误导公众「发现方舟」,间中还有一些其他领域的(如电脑学)学者充生物、考古等权威去印证这些资料。2 P  g7 Z3 f3 Y% n' n4 w' N1 g6 g2 e
  
" p5 H! c# |5 c# l: x, A+ ~6 p  无能政府被骑劫5 e; V- ?; f1 m4 k- ~( ]& L
  
2 \' H* m- H/ D( V, p- V% W$ m0 C2 T  原教旨已成为本港基督教的主流,其影响力已大至可影响政府决策。二零零五年,政府表示有意在歧视条例中加入性倾向。有原教旨组织即大洒金钱于报章抹黑同性恋,扭曲歧视条例,同时亦煽动六万教徒寄信到民政事务局反对此法例,最后成功迫使政府搁置立法。到近期的投诉《中大学生报》及《圣经》一系列事件的双重标准,只有二十六项投诉的《中大学生报》予以送检,有二千多人投诉(远超发起人估计)的《圣经》却不被送检(而且越权,未检先判)。政府甚至以「源远流长......并没有违反一般合理社会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礼教标准」的荒谬理由拒绝送检,出奇地与本港原教旨组织明光社口径一致。期间,报章报道淫审处成员竟有多人有教会背景,若送检则他们不能参与审裁,增加《圣经》被评不雅的风险。其后,明报亦因引述《中大学生报》内容而被淫审处评为二级不雅物品,然而,影视处却拒绝把同样引述《中大学生报》内容的明光社网页送检。更惊人的是,影视处竟然把这组织的网址列为「有用连结」,可见原教旨势力已渗透影视处和淫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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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 t+ p. _8 f, [0 D  香港教会应检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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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l( e& S+ ]3 ^. u  宗教信仰的价值在于其超越、向善的精神,而非其典籍的「无误」。不错,《圣经》中确实有不少发人深省的教诲,但无可否认,它也含不少过时及错误的内容,所以阅读时应好好思考,去芜存菁,这样才能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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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增加社会的认受性,香港教会应正视此问题,不要一厢情愿认为撒旦在作恶而不检讨自身。即使在教内,外国亦已越来越多前进派基督徒(Progressive Christians)不相信《圣经》无误,香港的教会实在有需要学习,与时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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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K' n& E; k, p' D/ A/ |& ~
  [1] 原教旨主义,Fundamentalism,又称基要派;现代社会学大字典(Modern Dictionary of Sociology):原教旨主义是一个宗教运动,强调《圣经》内文的真确无误,及圣经拥有最高权威。+ c) I2 C% G/ _# z6 K' J( C
  [2] Abraham on Trial(《审判亚伯拉罕》), Carol Delan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8/ W* v# Q: T4 a/ u" m, M
  [3]《挪亚方舟惊世启示》,影音使团,曾在本港戏院上映。
' l& }) I0 F7 Z9 `6 c+ u                       我姐姐餐馆里的财神爷与一位基督徒的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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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8 d$ s  x8 v* }  昨晚是姐姐40岁生日,也不想大过,就几个人坐在一起在家里吃了顿饭。姐姐是开餐馆的,知道最近她刚在一个工业区里新开了一家餐馆,餐馆规模不小,光人就雇用了10多个。我多嘴,问了下新餐馆的情况,谁知本来还算开心的现场一下子冷了下来,因为姐姐告诉我,她遇上了一个JD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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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G: s! @5 o7 E+ k  姐姐新餐馆所在的工业小区离市区较远,但规模不小,然而那一片都没有大型的餐馆,正是因为看到这里有商机,姐姐花了近百万在那儿开了家餐馆。餐馆租的是工业区最大的一家企业的店面房,这个企业因为规模大,也隐隐成了工业区的老大,其他一些工厂主与他们关系都不错。姐姐的想法很简单,通过这家大企业,肯定能做不少生意。事实上她的估计很准确,开业不久,每天都能做上万的营业额。# z& E; h$ m5 o1 b
      
# _2 v) ?* W1 Q% V  然而,这天,大企业的主人――一位女JD徒来了,开业当天来的是她的先生――注意她先生不是基督徒。这位女JD徒对我姐姐说:餐馆里不能放F教徒的F像,因为这是“主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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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F教徒的F像,其实就是餐馆里经常可以看到的财神F,做生意的都希望发财,所以在我们这里不但餐馆,很多店铺都摆个财神F。严格说起来,财神并不是F像,财神是中国民间的,是赵公元帅,其实是道教里化出来的神。但民间一般都理解成财神菩萨。8 X, ?& s  u/ F$ |- X- y$ @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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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姐姐并不是个F教徒,但如果把财神像搬走,对任何一家人来说,都是很晦气的事,这对做生意的人来说,更是很倒霉的事。我姐姐不愿意,只肯把财神F另放一个不太显眼的位置。但JD徒不肯,她表示,自己是信JD的,自己的厂房里决不能放F教的东西,因为主是要不高兴的,还说主托梦给她,这几天她睡也睡不好。: Z9 Q, J$ G) s6 y
      
- `6 r) n3 B9 K- N/ F& }3 x% }  更夸张的是,她还叫来了M师,带了S经,到我姐姐店里又是放录像,又是念经,说让我姐姐信JD,还表示如果信JD,以后就多照顾店里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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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过,我姐姐并不是个坚定的F教徒,但人总有一口气。我姐姐说,凭什么要信她的JD教,信不信是我的自由,在店里放什么像也是我的自由。如果光为了做生意就去信JD,做人也太没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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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7 \: C1 E3 B   问题是社会是很现实的,要坚持原则就要吃苦头,现在那位女JD徒提出来了,要不搬走财神,她就要解除合同,她甚至已经动员工业区里的人不要去姐姐的餐馆吃饭,结果这几天店里一点生意都没有了。) K2 K( e: ^& a( Z: ?* u" i: y
      
& F& M  Z9 L* T' C. C  我的姐姐心里很烦,为了生意她已经投入近百万了,当然,我们可以打官司,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根本是不能公开说的,可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官司就是赢了,可生意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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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o. T& u5 J7 g7 z5 O  这就是我现实中遇上的JD徒。我所在的城市有不少教堂,我单位附近就有一个,但与JD徒的距离还是很远,并没有直接的概念。但现在遇上了,给我的感觉就是JD徒太霸道了。你的店面房租了给我姐姐,那我姐姐有权利做任何事,只要不违法,而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你信你的JD我信我的财神,又关你什么事了。如果说我跑到教堂里放个F像,那是我的错,可在厂房时又不是宗教场所,不能因为你信JD,别人就不能信别的信仰了。还有那位M师,我认为他简直是违法,国家规定不能在公众场合传教,你却跑到人家店面房餐馆里传教,这还象话吗!!!从这件事里,我看到了中世纪宗教迫害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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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不对题。
  {+ n$ l) y9 b( f. n* L另外,不同宗教对立有什么奇怪。5 t! o. u$ c9 w: g
佛门论坛公然说明删除他们认为不合适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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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实,有根据,什么个文不对题了。
& c  t- ?% S# i6 ]佛教可没说不信佛主就下地狱吧???
# }3 m: X" x! |8 c8 L* P- u而基督教就明确的说:
' N4 T4 P9 w  c( w信它就得永生,不信的就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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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有事实,有根据,什么个文不对题了。9 {4 T4 ]9 m) H8 J3 z
佛教可没说不信佛主就下地狱吧???6 y; P2 g8 }& q
而基督教就明确的说:
; z' K6 @8 S2 V) u信它就得永生,不信的就下地狱。
3 {# }9 ^# G2 `) S8 Q) r" T做人不能太基督 发表于 2010-8-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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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下地狱的。你看来不懂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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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下地狱都是作恶的人,基督教就是不信就下地狱。
老柳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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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不信教的人是不是下地狱,早就回复过无数次了。你没长脑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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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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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没脑子的回答顶个屁用,基教神经上可是说得很明白:
% q6 u2 Y' c% s# |$ S【约翰福音3:36】 信子(耶稣)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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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个蠢材。按你的说法,每次提到的时候,都要写明各种情况了。分门别类,打上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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