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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头熊”禁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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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P+ d* X& q( i' V' l4 i4 F
8 |9 d3 `9 }9 h# D# X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7 v8 Z' }* t4 ^6 D7 A  ^  ]

$ V( t- ?1 {$ q/ z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对扁大师的景仰恢复至"免费饭"讨论前的水平,果然有胸襟!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大头熊并没有发投诉帖,反而是那个所谓的基督徒孤舟蓑笠翁发了投诉帖,你认为他有没有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如果没有,你是指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 x7 c! G* Q- K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3 e' d( s/ r/ L- N* i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s% }, |; \! ~. [- N! A6 q! `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4 L4 D6 H) H! k; b# A# M! e  w) w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算两不相欠了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 T! m* c* W+ a# W$ Z4 L$ z2 @
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g9 h) R# j0 R8 V4 a8 H: K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版主可以没有限制地做错误的事情。8 r; }( j, v+ j' Z1 u
他可以删贴,可以禁言,但请给个说明。
8 P: V" p$ {& \3 h! M* J我只是要一个解释,这要求一点不过分。
$ B/ v$ p  n6 {3 U( n# O5 H) W  r他若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就不适合继续做版主。
  F' o, D! q1 ~4 ~7 D是他先做了见不得光的事在先,我这样说他,说得是事实,一点不过分。
鲜花(2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李向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x. ^' A7 p& l
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1 @0 |6 h# L8 I* u2 _, \3 [$ Z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 C9 {* T! f7 Q0 c4 [! Q  z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2 m  {/ w4 U7 v$ s3 z
/ L" Y$ A$ y+ t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N* a' E( ]0 A

- v/ m! E# B0 F+ \, o( C, \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
8 j, C9 V* T6 E+ R" F. s. M8 R) G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 X3 g: `1 S) w

# y, l3 j6 i8 J/ r3 L你不欢迎,不代表别人不欢迎。+ T5 x( T7 U' r$ \# M
仅仅恢复发言是不够的,请给出合理的解释。不然这件事不算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3 E, z1 i: \, U( H) J3 o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0 U8 B* p2 v" i/ q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S, p/ c. H. n+ v; G  k/ n2 t' U. J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头熊,如果不做解释,我们只能认为楼主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没有区别,用禁言来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这种人不能够担任n敏感板块的版主。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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