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4日,现代RNC建设有限公司(韩)授权韩国人YOUNG LYUL KIM(金永烈),“代为签署在中国河北省邯郸市购买土地的所有文件”。同年1月10日,又授权现代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代理行使其与邯郸市政府签署的建设项下权利及义务”。, A( u! x" ?% u7 Q# e& w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现代RNC建设有限公司(韩)所出具的两份授权书中,中方所拿的翻译文本中,本应译为“现代RNC建设有限公司(韩)”的公司名称,被译成“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韩)”。5 N6 g8 r2 m X. W! {/ m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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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韩国现代建设集团向邯郸市政府提交了书面资料,即该公司在韩国注册的《营业执照》(法人《公证书》和中国驻韩国大使馆认证书(韩、英文译件)原件及中文译本。0 V4 B' a# X; o6 L
2017年2月7日,经多家权威机构重新翻译认为,该公司中文名应译为:现代RNC建设有限公司(Hyundai RNC Construction CO.LTD。)或现代RNC建设(株)而不是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此公司与韩国现代集团并无关联关系。